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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非配偶屋主或可通过公积金支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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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消息,新加坡政府将探讨让非配偶的共同屋主通过公积金普通户头,为家庭保障计划会员支付保费的可行性。

新加坡组屋屋主如果动用公积金储蓄来偿还房贷,都必须购买由中央公积金局承保的家庭保障计划(Home Protection Scheme,简称HPS),或其他性质等同的递减房屋抵押贷款保险(Mortgage Reducing Insurance,简称MRI)。只有投保会员和其配偶可利用公积金普通户头存款支付保费,配偶须是共同屋主(co-owner)。

人力部代部长陈川仁昨天在国会上回复榜鹅东议员李丽连的询问时说,在确保偿还者退休金仍然充裕的情况下,当局将探讨让非配偶的共同屋主通过公积金普通户头支付保费。

人力部也与国家发展部合作探讨帮助有财务困难的会员支付保费的方案,以为家属提供保障。

在家庭保障计划下,如果投保的组屋屋主在65岁前过世或终身残疾,公积金局将根据投保额偿还剩余房贷。

约六成组屋屋主动用公积金储蓄来偿还房贷,其中95%在家庭保障计划下受保或购买递减房屋抵押贷款保险,3%不符合资格投保,其余2%则因拖欠保费不受保。

没有动用公积金储蓄偿还房贷的组屋屋主中,44%自愿投保家庭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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