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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会三读通过雇佣 家长事假及其他措施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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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消息,新加坡国会昨天三读通过雇佣、家长事假(Parental Leave)及其他措施法案,大部分针对雇佣法令的修改将在明年4月1日生效。

人力部代部长陈川仁说,许多公众反馈要求雇主为雇员提供薪水单,以提高工人对薪金权利的意识,但在组屋区营业的小型零售店,却向人力部强烈反映这么做过于费力。

陈川仁说:“我们了解业者的担忧,不是凡事都必须立即立法解决,因为我们的目标是以可持续的方法改变人们的行为。我们将采纳务实的做法,分阶段落实,好让业者有调整的时间。”

他说,政府将密切留意企业在落实提供薪水单和保留雇佣记录要求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他也说,目前大部分企业都提供薪水单。人力部较早前透露,调查显示雇员人数超过25人的企业中,九成已提供薪水单。

雇佣、家长事假及其他措施法案旨在修正雇佣法案、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法令(Children Development Co-Savings Act)及相关措施,让雇主更灵活地处理雇佣相关课题、为雇员改善受雇水平,并调整雇员和自雇者的产假、领养孩子事假、育儿假、延长育儿产假、父亲有薪陪产假及可共享的家长事假等。

雇佣法令分三方面修改

陈川仁今年3月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人力部开支预算时,宣布雇佣法令的一系列修改,预计让45万名员工受益。他昨天把修改分成三方面:为更多员工提供更好的保障、让雇主享有更大的灵活度,以及加强执法力度。

顺应受聘期缩短的趋势,今后员工只要工作两年就能获得裁员津贴,目前得工作至少三年才能获得相关福利。另外,员工因公司重组被调到新公司,他所属工会之前与资方签署的集体协议,将在他调任后18个月内继续有效,或直至集体协议届满,视何者较迟而定。

为确保雇主有更多时间更新雇佣合约和集体协议以符合新要求,让工作满两年员工享有裁员津贴的措施,到了2015年4月1日才生效。

陈川仁说,有感于雇主担心成本相应提高,特别是规模较小的公司,政府也将提供各种援助。例如,人力部和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将合力开发适用的工具,力求在明年4月1日之前,提供薪水单册子或可从网上下载的范本,以及提供相关财务资助等。

人力部将与全国雇主联合会和全国职工总会等劳资政协作伙伴携手,向雇主和雇员介绍雇佣法令的各项修改。人力部也将与新加坡标新局设立的中小企业中心(SME Centres)合作,向中小企业伸出触角,让它们了解法令的修改和可应用的工具。

共有11个议员昨天参加了法案的辩论。也是全国职工总会合约工友及散工单位署长的议员再纳(白沙-榜鹅集选区)说,该署在2011年针对400名低薪工人所进行的调查显示,物流、清洁、餐饮、零售和园艺业中分别有44%、59%、51%、49%和71%的工人没有收到薪水单。他希望以劳资政指导原则代替立法只是过渡措施。

现阶段政府没计划

推出其他家庭事假

官委议员雷家英和议员谢世儒医生(丹戎巴葛集选区)则建议立法推行照顾年长父母事假(eldercare leave)。对此陈川仁说,他虽然原则上同意照顾年长父母是重要的,但政府不久前才在结婚与生育配套下,推出一系列与家庭事假,他说:“我们应允许企业做出调整,现阶段并没有计划立法推出(其他)家庭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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