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园网】新加坡实里达岸边临时码头或不必拆除
新加坡实里达海岸边获得临时使用准证的码头,可能不必拆除,甚至面积进一步扩大。船主们昨天与当局面谈后,土地管理局表示会考虑配合船主的需求,批准他们使用更大片的土地,船主们也同意将与海事及港务管理局合作商谈建造浮动栈桥(floating platform),包括取得专业工程师的安全鉴定。
过去数年间,实里达海岸一带先后冒出好几条由私营业者经营的栈桥,从红树林地里悄然无声地伸向大海。但这个月,这片水域中出现的违章建筑引起了海事及港务管理局和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的注意。当局随即以其未经许可占有国有土地并可能造成安全隐患为由,勒令码头经营者将违例建筑拆除。
带着“是去还是留”的疑问,这些码头经营者昨天与当局面谈。会议的结论是,经营者并不会被迫拆除他们赖以生存的捕鱼码头,但必须符合当局的规定。
这些引发争议的码头和栈桥,位于实里达蓄水池下段同义顺1道相连的水坝以东的海岸。海事及港务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昨晚向本报联合发表声明指出,1993年,土地管理局批准部分实里达海岸用来供出海船只停泊,之后,共有三名渔船拥有者获得当局颁发的临时使用准证(Temporary Occupation License,TOL),获准使用该地段国有土地,用来储存捕鱼用具。
然而,近年来在该地段接连延伸出来的码头和浮动栈桥,已超越了当初准证所允许的土地界限。约一年前,原本在其中一个码头泊船的数名捕鱼者更另起门户,建造了第四个码头。这一系列发展引起当局关注,并安排于昨天上午与船主面谈。
声明指出,船主在会议上同意就浮动栈桥问题与当局合作,包括获得专业工程师安全鉴定。一些搭建在当局批准范围外的建筑,如在水中搭建的浮动木屋,则必须拆除。同时,当局也考虑到船主的需要,有意扩大其批准范围。
受访的所有捕鱼者都表示,捕鱼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方式,所以希望当局能体谅他们的境况。三家拥有准证的码头经营者,每年向土地管理局缴付一至两千多元租金,其收入一部分来自卖出的渔获,另一部分则来自其他捕鱼者缴付的停船费。一些捕鱼者或出海游玩的船主长期将船停在这一带的四个码头,停船费约为每只船每月60元。对于第四个最新建成的码头,收入则完全来自于渔获。
据《海峡时报》报道,海事及港务管理局于本月14日曾发信通知第四个码头的捕鱼者,要求他们在本月23日(上星期五)之前拆除码头和在水域中央搭建的浮动建筑。上星期五,该局人员前往码头,在听得捕鱼者讲述各自处境之后,给予他们七天的宽限。
海事及港务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回应本报针对这个码头的问询指出,当局不会再发新的临时使用准证给这个码头,因为其主要经营者之一,阿容·克里斯多夫已经属于另一组共享一准证的捕鱼者。
克里斯多夫(52岁)昨天告诉记者说,虽是自立门户,但他仍希望当局可以允许他和其他捕鱼者继续保留其码头,为此他准备写信给义顺集选区议员李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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