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新加坡卖屋广告,不难发现有些新加坡房子会列明附有租约。至于是否该购买这类房子,得视买家的需要而定。
新加坡在这一波集体出售热潮当中,至今已有约6000个私宅单位受影响,有些屋主和住户已迁出原本的住宅,另一些则在积极寻找替代住宅。
对于一些急于迁入新屋的买家来说,附有租约尤其是超过半年租约的房子或许并不适合他们购买。
然而,对于一些纯粹想要投资的买家来说,附有租约的房子则是不错的选择。
在出租市场不景气的时候,距离租约到期日还有一段时间或者租户未来有权续租的房子,对寻求租约收入的买家和投资者具有吸引力。
一方面,潜在买家可以免除未来寻找租户需花费的时间和金钱,以及避免房子空置的风险。另一方面,他们可以确保在买房后立刻就能获得租金收入,借以抵消部分房贷和利息。
一般租约都会列明准许屋主在同租户预约的情况下,让潜在买家前往看房。不过,由于看房的时间需方便租户,因此除非出租的房子中大多时候有人在家或者租户非常配合要求,否则要找到同时方便买家与租户的时间有一定的难度。
但是,买家总不能在完全没有看房的情况下,就贸然买下一个数十万元或上百万元的房子吧?
屋主可让潜在买家全方位虚拟看房
这个问题在科技帮助下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屋主或代理可以通过一些摄影软件与网站,让潜在买家全方位虚拟看房。若潜在买家通过电脑或手机看房后,仍然对房子有兴趣,这显示对方可能是真实的买家,则可以积极地安排实际的看房。
不过,也有一些潜在买家会认为,房子既然还在出租,屋内装潢相信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因为若有问题的话,租户应该会在第一时间就通知屋主解决。
从屋主的角度而言,脱售空置的房子,过程直截了当,但若房子有租约,则还涉及多一些程序。不过,屋子在售卖房子时,负责房子交易的律师会协助处理,包括得到租户同意的情况下,把前屋主向租户取得的定金转交给新屋主。
定金一般与租约期限挂钩,若租约为两年,租户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定金;若租约是一年,定金则是一个月租金。
一般租约虽然没有明文列明,租户在被通知房子易主后,前屋主在租约下所拥有的权利与须履行的责任将转移到新屋主的身上,但法律上仍承认租户与新屋主能享有租约所赋予的权利,但同时也须履行各自的责任。
因此,若新加坡屋主或租户任何一方违反租约,另一方都可以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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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价:120000元/㎡
位置:新加坡第4区吉宝湾
均价:100000元/㎡
位置:新加坡查理士太子湾(Prince Charles Crescent)
均价:面议
位置:新加坡格兰芝路57号
位置:8 Martin Place(第9邮区)
位置:10 Beatty Road(第8邮区)
位置:225 to 231C Pasir Panjang Road,西海岸(第5邮区)
位置:2 Paya Lebar Road(第14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