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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买卖二手房时要警惕4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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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独家代理”有陷阱

家住大修厂的钱力准备把家里的小房子卖了再买套大房子,就在小区附近的地方选择了一家中介公司登记出售。当时该中介公司人员告诉钱力,可以把该房屋钥匙放在中介公司,全权委托公司代理销售。随后,工作人员与他签订了一份《房屋独家销售代理协议》,可是一等两个月过去了,房子还是没有卖出去。钱力等不及,来到那家中介公司想取消委托,却拿不回自己的房屋钥匙等物品。

专家提示消费者,购房最好签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慎签中介公司自拟的合同,更要注意购房者权益的约定,防止权益不对等。

2 “免佣金”骗差价

新大的陈志在学校附近看到一则租房信息:“出租一室一厅房,月租金700元,本公司免佣金介绍出租房。”由于广告很吸引人,陈志立刻打去了电话,中介公司约他先看房。

第二天看房后,中介公司的人告知陈志,其它中介公司要收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费用,而他们公司是不收佣金费用的,于是陈志很快与该中介签订了租赁合同。

不久,陈志遇到与他住在同一地段的一位同学,他对同学说自己的房子一个月租金700元,办手续时没花一分中介费,他的同学听他说完,说他上当了,并为他算了一笔账:自己的房子是花400元租的,所付中介费用一个月的租金也就是400元;而陈志的房子是花700元租的,表面看上去,好像省了700元的中介费,实际上是中介变相将房租提高了。

3 购房定金被偷“吃”

王果看中了一套出价50万元的二手房,由于手头积蓄能够首付30%,她便决定向银行按揭贷款买房。但又担心其按揭购房贷款批不下来,可中介公司表示,他们代办不成问题,要先交购房定金。购房心切的王果便交了2万元定金,最后买卖双方谈妥以47万元成交,签了买卖合同,付了首付款。

最近,该中介告诉王果,银行审批不过关,要她想办法凑钱,由于一时无处筹钱,王果便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然而中介和业主却表示,2万元定金不能退,只能退房款。

4 暖气费“陈欠”没防备

屈敏通过某中介公司,在血站越秀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对于成交价格她非常满意,于是双方很快就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在办最后一道手续,即物业交接时,屈敏被小区物业告知,他们已经把所有的费用都结清了,包括物业、水电、有限电视费等。而当屈敏入住该房的第二年,她却又收到热力公司通知,该房屋已拖欠了两年半的暖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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